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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医学教育

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

来源:吉林省卫健委 发布日期:2022-12-15 阅读次数:2838

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

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

 

各市(州)卫生健康委,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健康局,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,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,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:

    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,推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序开展, 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申报时间

    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

    请各有关单位(各级行政用户)在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,逾期系统自动关闭。

    二、申报途径

    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,请登录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(以下称平台,网址:http://jilin.wsglw.net),在平台内完成申报。

    三、申报要求

    1.拟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,以新知识、新理论、新方法和新技术为主要内容,突出科学性、针对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,加强各学科专业省域间交流与学习。重点支持传染病防控、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及全科、儿科、精神卫生学科专业领域继续医学教育项目。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单位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。

    2.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。各市(州)卫生健康委、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,委各直属单位要深刻理解省级项目的内涵,正确把握省级项目的标准和要求,严格按照《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、认可办法》、《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》组织项目申报、项目审核,提升项目质量。

3.申报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资质。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(护理项目负责人资质可宽限到中级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,每个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,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(重名项目负责人单位做好标注)。

 4.2023年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-2023年12月

20日。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下一年不允许申报省级项目。

    四、填报要求

    1.项目的申报单位名称应与平台中单位名称一致,新添加的项目申报单位需先开通平台账户,再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在平台上建立申报用户(立项用户)。

    2.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表中的填表说明,申报表中各栏目需认真如实填写。

    3.填写申办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,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(与单位公章相一致)。

    4.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及学科代码(学科代码详见附件1)。

5.每个项目举办应严格按6学时1学分申报,(不包括学员报到和撤离时间),每个申报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。

    五、其他要求

    1.本次申报为网上申报,从个人申报到单位审核均在平台进行操作完成。项目审核完成后,各市(州)卫生健康委、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,委各直属单位仅需将《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》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页(见附件2)和《2023年度xx地区(单位)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3)邮寄或扫描成PDF格式交至省卫健委科教处。

2.同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,国家级和省级不可同时申报,只能申报其一。

3.凡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,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、批评、通报、责令停办、取消1~3年申报资格等处理。

   六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联系人:省卫健委科教处 王  妮0431-889062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平台技术人员   张晓睿0431-88516016

    地  址:长春市宽城区人民大街1485号省卫生健康委

    邮  编:130051

 

    附件:1.学科代码

          2.模板

          3.2023年度xx地区(单位)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汇总表

 

 

 

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     

2022年12月5日 

  • 附件: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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